呵呵

Archive for May, 2008


attachment 的日子 2

16.5.2008

参观 hang tuan lokap(前身是pudu jail)

毛骨悚然的一天。

一踏进那会议室,酸臭味扑鼻。"itu bau OKT(orang kena tahan)"警员说。全程解说,我都掩着鼻子,受不了!

警员让我们看了建筑物的设计图,像极了一个受鞭打的犯人图形!

他说,有两颗小石头在监狱的入口,象征无形的铁条,只要犯人踏进监狱,跨过这个扣留所里的嫌犯,多数是非法外来者、妓女,以及吸毒者。那两块小石头,再多的知识,顿时会被废掉。那,是个传说.

被扣留的人会被搜身,以避免危险物品被带入。尤其是吸毒犯,一定得让他们裸身蹲站。这是彻底式搜查,只会对吸毒者进行,因为他们会把毒品藏在私处。

人权?是个矛盾。在警局接触的人和事,为我开启了另一面的观点。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扣留所得房间很小,不通风,所以闷热。部分扣留犯干脆把衣服脱掉,太热了。一间房间,塞了十几人,很拥挤。里头有好些年轻貌美的扣留犯,大概是性工作者吧!

女扣留所内,有一间房间是空置的。墙上有一幅人像画,是60年代一个被判死刑的女囚犯临死前的自画像。当时,那里还是监狱。女囚被用刑后,房间怪事不断。

先是被关在里面的囚犯会被鬼魅kacau,时运低的,还可能看到画像眨眼,甚至看见和画像长得相似的亡魂现身。后来,警察只好将之丢空。

近年,因为空间不够,警方打算将之装修,以重新使用。但是,装上的新灯泡会自动烧掉,那画像也无法被漆上,警方不得不放弃。

警员打开那漆黑的牢房让我们参观,我们都不敢踏进半步,选择在门外张望。经过多年,栩栩如生的画像完好无损。

心慌慌踏出扣留所,我们去参观被弃用30年的绞台。自英殖民时期启用的绞台,共夺取了百多条人命。最后被用刑的,是80年代恶名号昭的Botak Chin,于1977年被绞毙。

原来,用来勒紧囚犯脖子的麻绳里,有着铁条。当囚犯踏着的“地板”被打开时,囚犯身体往下坠,身体的重量,使他们的脖子被有铁条的麻绳勒断,很快就会短气。

用刑时,只有4个人在用刑室,即死囚、法官、警员、医生。如果有几个人在同一罪案中被判死刑,他们的死刑会同时执行,最多人数达4人。然而,历史中,同时间被吊毙的人数最多只是3人。

用刑时间,通常是星期五清晨。死囚在被用刑的最后24小时,会被囚禁在被间隔的囚房。当他们被带往绞台时,头都会罩着黑布,不是因为害怕他们死状恐,而是为了避免执法人员同情他们。

每一次,没有例外,被带往绞台的死囚,都会双脚瘫软,警员必须用拖的。再凶悍的匪徒,面对死亡,还是慌张害怕的吧!警员说,临死那一刻,他们的semangat(也许是华人相信的三魂六魄)已经完全没有了……

第一次亲睹绞台,第一次离死刑那么近。心情很沉重……死刑残酷吗?相较于罪大恶极的囚犯行为,死刑是否又太微不足道?沉重……

看那些扣留犯,看那绞台……我们该同情他们吗?早知今日何必当初?做人还是不要犯罪,小小的罪行也别尝试……生命何等可贵!

这一趟参观,听了几个真人真事灵异事件,毛骨悚然。

这一趟参观,带来震撼。

attachment 的日子

5月12日,开始了6个星期的attachment生涯。

首3个星期,到dang wangi(IPD)警察局。

说真的,到警察局做attachment和法律没有直接关系,只是去和警察“做朋友”,去参观和了解警察的运作。

马大有8个学生,UIA来了2个。因为有adam的存在,一行10人的日子过得特别热闹和搞笑^^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2008.5.12

第一天到警局报到,痴痴地等待被安排工作,白白浪费了半天时间。bahagian am 的一个警员可怜我们没事做,拿出了他们作展览的毒品系列给我们游览。第一次,我们见识真正的毒品,和吸毒者很创意的吸毒道具。这些毒品都是他们在operasi中起获的。

2pm过后,才有一位警官–encik Zahadi layan我们。他给我们解释关于lodge report的过程,更详细地区分CPC的ss112(soal jawab)和ss113(cakap bebas)。有点沉闷……

encik Zahadi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,他鄙视驾驶motor上庭的律师,甚至认为律师在吃路边摊有损形象!我的妈呀!这是什么思想!纵然心里绝对不同意他的说法,但也懒惰说什么……这世上就有这么老古董的思想。cant help。

然后,他也认为宪法不是法律,而是guideline而已。只有penal code这样的法律才叫“法律”。suiching在纸上写下Bentham/Austin大大个字。我们会心一笑。jurisprudence 没有白学^^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2008.5.13

第二天,我们到DCC(District Control Centre)参观。这里是警局的心脏,巡警必须按时汇报他们的巡逻情况,凡是任何巡警遇到任何状况,也都必须第一时间报告DCC,DCC会按照情况需要,马上联络相关单位采取行动。所以,他们除了扮演沟通桥梁,也是strategy planner。

在这里,我们有机会看到警察的IT装备,也看到城中的CCTV位置。原来,我们走过茨厂街街头,都会进入警方眼帘。哈哈,不知道,这算被偷窥吗?

suiching说,她突然觉得,这里的警察其实很advance。我也突然觉得,警察比我想象中有效率。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2008.5.14

第3天,我们去到MPV(mobile petrol vehicles)巡逻车部门。巡警通常是第一个到案发现场的警员,因为警方只有不超过10分钟的时间respond to report lodged,然后他们就会做FIR(first investigation report).

上午时段,警官解释巡警的职责范围。没听进多少。期待的,是下午坐上巡逻车和警员一起去巡逻。

哈哈,天助我也,车上的警员年轻帅气–khairul, aznan。我就在后座盯着他的侧脸看。我们随着他们绕了市中心一圈,他们连一些小巷都不能错过,其中包括茨厂街和一些红灯区。

最搞笑的是警员在茨厂街截拦2个可疑人物检查他们的时候,把我们留在车上。四周的人看热闹似,围观检查的警员和可疑人物,要命的是,他们也“顺便”围观坐在后座的我和w.swan,仿佛我们是扣留犯,因为普遍上,警车后座坐的,就是被扣上手铐的犯人啊!!哈哈,这样被围观的感觉,还挺不自在的。

坐在巡逻车上2个小时,开始明白警察走路永远像有一阵风,是因为他们的职责是保卫社会,是公众的保姆,有权力,也意味着他们比常人高一点点(却不至于高人一等),警察对他们而言,也许不只是一份工作,更可能是一种使命……

我的感觉很复杂,但我开始站在他们的角度看事情。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2008.5.15

第4天,我们到unit foto. 挺有趣的部门。这个部门很重要,嫌疑犯都会被带来这里拍照、套指纹。

我们好玩地拍下了“嫌疑犯式”的照片,我们也学套指纹。

首先,先在平滑的表面印上自己的指纹(指纹只能在平滑的表面上才能完整被套取)。

接下来,必须小心翼翼用洒下magnet powder在指纹上,轻轻把多余的powder去掉。

然后,小心翼翼用透明胶纸覆盖指纹,再把它搬移到白色的相底上。

最后,写上相关资料,就大功告成了。

负责解说的警员是encik Ali,他很搞笑。一行10人很认真地完成套指纹工程后,他也似模似样逐一检查我们的成果。他给了我的指纹一句经典的评语:“ini macam jari hantu oh!!”

哈哈,幸好还算勉强过关。他说:“ini cap jari bawa balik jadikan koleksi.”

最后,我们尝试用fotofit技术,把encik Ali 的样貌拼出来。尽管我们尽量拼图,出来的效果也不太相似。

我们一边看着encik Ali 的脸,一边拼图,都无法拼出相似的模样。难怪警员们说,靠拼图拼出嫌疑犯的样貌很不简单,再加上受害者或witness常常是在惊吓的情况下一睥嫌犯,拼图认人成功率不高。

第一次有机会近距离接触这些戏里才会看到的技术,好好的经验。

中午,我们就回家了。多么快乐的一天。

老友聚会

好久没有见到你们了,尤其是小强和龟龟。

哈哈,见到大家真高兴。本来以为没人赴约的聚会,最后总算凑到我们几个,约来约去都只是–你我他–几个老人的约会。难为龟龟和CC特地从KL赶来芙蓉赴约,唔话得!

在jusco的McD吹水吹了5个小时!真的是天南地北,政治,工作,活动,娱乐,八卦,还从人讲到鬼……够力。

很爽,跟你们聚在一起,每个讲到口沫横飞,开心极了!虽然燕丽比较老(哈哈,不会太老啦);hotdog要考试,不过丝毫不影响我们的八卦论坛。可惜CC提早离开,不然可能八更久,哈哈!

喔,到最后好像都没怎样好好谈我们的主题“全国营”,不过不要紧,还是觉得这个聚会为我带来很多欢乐^^

谢谢你们,老友。